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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族成員♂阿居 版主
   
【高级】农民工 - 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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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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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6-6 13: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帖由 队长 于 2008-6-6 08:48 发表 
这个关于勋章的期限还在讨论 初步估计为6个月 我觉得不妥
可以设计第一次的
第二次的
佩戴期限太短
终身佩戴还是蛮好的
至少可以让人知道以前他获得过这个勋章
哪有收回的道理啊
阿居→ 有事就点我
感问姑娘大名、何处所居,手机号以及QQ伊妹?顺便补充上身份证号码和三围尺寸,资料越详细越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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