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是徐的第二任妻子。若是撇开林徽因的专业(建筑学)来说,陆在学识上似乎更胜林一筹,留过洋,精通英法两种外语,做过顾维均的兼职翻译;书画双绝,是刘海粟的弟子;擅长戏曲,文章也写得好;擅交际,当时有“南唐北陆”的说法,是著名的交际花。天意弄人,这样一个可人儿让徐志摩遇到了。此时的徐志摩正在不得林徽因的苦闷中,乍遇佳人,我们的大诗人又癫狂了,又着迷了,如雪花般的快乐了,浑然忘了先前的一段苦情,忘了“徽徽”,更忘了陆小曼是他好朋友的妻子------不,也许徐志摩并没有忘记这一点,可他是拆家的高手,既然把自己的家都拆了,那么拆拆别人的家又何妨?陆小曼此时是有夫之妇,但丈夫王赓忙于公务,对她有些冷落。这时,她遇到了徐志摩,风流才子、登徒浪子的徐志摩。曾有人形容“一个是朵含露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干柴碰上烈火,怎么会不迸发出爱情的火花?” 而王赓这个“傻子”相信老婆更相信朋友,经常给二人独处的机会,浑然不知已引狼入室,终于在他外调回来之时,他的朋友把他托付给这个朋友的老婆弄到手了。陆小曼提出离婚。他悔之晚矣,他痛苦,因为他真的爱陆小曼-----也正因为他爱陆小曼,所以他选择了放手。不能说王赓不是一个君子,他没有对徐志摩怎么样,还放了陆小曼。徐志摩一介书生,可他是什么?早已是将军。他同当年的张幼仪不同,他是绝对的强者!可就是这样一个强者,把给自己带帽子的人放过了,还把老婆让给了他。他为的什么?绝不是他和徐志摩的友情高到手足的地步,而是他真心的希望陆小曼可以选择自己的幸福——既然不爱他,就放手吧。这是一个真正的可怜人——就像当初的张幼仪一样。这回,徐志摩又胜利了——当初,他成功的踢出自己的女人;这次,他成功的得到别人的女人。
婚后的徐志摩和陆小曼并不惬意。徐志摩的双亲并不喜欢陆小曼,他们只承认张幼仪,还断绝了对徐志摩的经济支持。没了家族支持的徐志摩只是一个穷书生,而陆小曼奢侈惯了,渐渐的,徐志摩养不起陆小曼了。他只得做兼职,疲于京沪两地三校,这也为他的死埋下了伏笔。到北平的时候多了,见林徽因的机会也就多了,看着婚后幸福的林徽因,再看看自己,不知他的心中是否苦涩呢?而这时,终于我们的大诗人也戴上帽子了。陆小曼认识了翁瑞午,并吸食上了鸦片,两人时常当着徐志摩的面一起在榻上兴云吐雾。一个女人再美丽,再有才华,可一旦吸了大烟,无疑是让人厌恶的。鸦片不是酒,陆小曼也不是李清照,吸了大烟的陆小曼总不会写“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大烟”吧。这些对徐志摩真是报应!品尝了自己种下的恶果的徐志摩似乎更“惦记”徽徽了。有一天,他为了能赶得及到北平听林徽因的讲演,匆匆搭了一架免费的邮政飞机。正是这一次,徐志摩死了。
我们的大诗人终于与世界“沙扬娜拉”了,留与人间一卷诗,也留下他混乱的感情纠葛来做后人的谈资。徐志摩一生是追求自由的,于其诗文及作为可以看出,这本是无可厚非的。可惜,他要的这自由伤害了别人,是踩着别人的血泪得来的,这就是他的罪过。其实,他也大可以像同时代的其他人一样,如鲁迅,将发妻闲置,做活寡妇,自己再冠冕堂皇的大肆享受爱情。可是徐志摩没有,真不知道是不是该夸夸他呢?
徐志摩死了,他的故事结束了吗?徐志摩死后的第一部文集是张幼仪组织出版的,对于她和徐志摩的事,张幼仪缄默了50年,才在临终前告诉了自己的晚辈,且一再说,若写的时候要对徐厚道点,莫写的太坏。善哉张氏,夫复何言?而林徽因供奉徐失事时的飞机残骸至终。对此,我不认为,就是林一辈子忘不了徐,他这样做,大概只是出于一种愧疚吧,毕竟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一个爱过自己的男子,一个文学奇才,间接的因了自己送的命,任谁也不会无动于衷吧?需要提一下的是,这飞机残骸还是梁思成从现场带回去的,这徐志摩一生遇到的“情敌”,比起他,胸怀都要宽广!陆小曼在短暂的悲伤之后,还是与翁瑞午在一起了,亦复何言?!
冰心说“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还说究竟是“女人误他?”“他误女人?”谁说的清呢? 就用这几句结尾吧。 (全文完)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而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不少人认为这首诗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我却以为不然。这首诗出自戏剧《卞昆冈》,是徐志摩与陆小曼合作的。试问,以陆小曼之聪明,会允许这种动机不纯的诗出现在剧本中吗?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风雨 于 2008-5-19 1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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