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剑客技术联盟投诉区版规(20080325修订)
()为体现中国剑客技术联盟的公平,公正的网络环境,公平公正的处理会员之间的误会和矛盾,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投诉区版规,
希望论坛各位支持并遵照本区的规定来进行相关投诉活动。
一
中国剑客技术联盟监察委员会组成
参见论坛公告或监察委会员任命公告
第一章投诉格式
1 投诉贴格式是为了方便投诉的处理,及规范投诉本区的发贴标准。有利于说明投诉事由以及说清事实真象。
2 投诉贴格式如下:
投诉对象:
投诉人:
投诉请求:
论述事情:
投诉证据:(相关链接或者截图)
3 投诉、申诉必须在发贴上选择主题类型,并且按照本投诉格式进行发贴,否则投诉区管理人员有权不接受此投诉。
4 投诉经监察委员确认,不予受理的的投诉,投诉人及其他人等不得再以此事由进行投诉或在论坛其它版块进行与此事件相关的活动,违者监察委员会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不做说明做出锁贴警示,严重者,管理人员(含监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禁言,禁止访问处理。
第二章
投诉区处理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在本区投诉贴中的投诉方以及被诉方,地位均平等。不因双方在论坛的注册时间长短,级别,权限等等不同而有所不同。任何人在本区的活动不能有凌驾于他人之上。
1 在本区的投诉,任何人不得因为自身的组别或者权限而有不遵守本区或者论坛总版规定的资格。一经发现,则将扣分处理。多次劝解不听者,禁言三天处理,该投诉贴处理同时延后至三天后进行。
2 投诉对象是管理团队的成员。将在本站的相关规定下进行。版主不得因为特殊的身份而因此有作出不公平的行为。有其他行为将根据本规定的下面条款进行相关的处理。
二、诚信原则
由于网络本身具备一定的隐秘性,本站在处理投诉意见贴时,只能根据本站能够拿到的资料进行分析,而无法对其他一些情况进行现实性的核实,调查。
1 投诉区的投诉禁止马甲进行投诉,禁止马甲参与投诉的相关活动,出现马甲的投诉,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诉资格,并且将主号以及马甲ID一律删除处理。
2 投诉区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禁止双方或者第三方对投诉的证据贴子或其它有关证据进行任何的改动。如在协商调解原则下进行的处理。则是例外!
3 管理人员作为第三方,如利用管理权限对相关的证据帖子进行修改编缉或者删除的,一律撤消管理资格,并做禁言处理。
4 会员作为投诉主客体,在进入投诉处理阶段,严禁修改投诉证据贴,一经查实,投诉当事人修改相关证据贴的,一律禁言处理。
5 管理团队成员做为投诉主客体的,按普通会员同等对待,必须遵守投诉区各项规定,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公平原则
所有的投诉遵循公平原则,这是处理投诉的最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接受投诉的监察,接受申诉的管理员均必须在此原则下进行。
四、
小利服从大局原则
小利服从大局原则是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有投诉,就必然有相关的处理或者调解,双方必有一方的利益受损。所有的投诉处理必须在论坛的大局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进行。
1 投诉的处理是在已经有的版规下进行的。版规有不合理的情况,仍然按照版规根据进行处理。不得以版规的不合理地方作出投诉的根据。
2 版规没有相关规定的,依照论坛的发展规划,论坛的根本利益作为参照物进行处理投诉。
3 与版规没有冲突以及和论坛大局利益没有冲突,并且论坛没有相关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没有法律规定的,参照社会风俗习惯进行处理。社会风俗有冲突的,参照网络习惯用法!
五、协商调解原则
论坛作为网络交流学习的一个地方,和现实没有可比性的,因此,没有民事或者刑事之分,本论坛遵循协商调解原则。是在并非任何投诉都必须处理的现实下进行的。
1 协商调解原则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道德,不违反论坛基本利益的情况下,由投诉方和被诉方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调解可以由双方自主联系解决,但必须知会投诉区管理人员,也可以在监察委员会或者管理员之下进行。
3 协商调解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有一方有不愿意情况,可继续进行投诉程序。
六、支持申诉原则
支持申诉原则是对会员权利的一种自我的保护。也是对会员合规合理要求的一种肯定。
1 在接到处理结果后,投诉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提起申诉。这是双方的一个合法权利。
2 申诉原则上由具备管理员权限的管理成员接受处理,并将申诉的具体事由提交总版会议进行。
3 支持申诉不等于可以盲目申诉,在监察组作出合理的处理结果后,不服者可以提起申诉。但是申诉必须在本规定下进行,意图扰乱或者藐视论坛权威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禁言至删除ID处理!
第三章 投诉处理过程
一、投诉贴必须表明投诉对象,没有对象的可以在通知发贴人的情况下,由管理者强制移动到站务办公区。
二、接受投诉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在陈述事情过程中,不得使用对人身有攻击,侮辱等语言,投诉针对对象是事件,而不是对一个人的评价。更不应该出现对人身的怀疑,一经出现,视情节的严重性处于扣分到禁言的处理。
三、投诉过程中,当事人外的第三方(除管理员,监察,全坛权限超版外)如无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等,禁止发表议论,支持,附和等等对投诉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的回贴,否则投诉区管理人员有权利视乎情节大小,将当前回贴删除或进行10-100JF之间的扣分处理。有挑起双方情绪,引发双方语言冲突,导致事态发展严重者,禁言(三天至一月)处理。在投诉处理中,有煽风点火,挑起事端,扩大事情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报管理员同意处禁言一月至删除ID处理。
四、投诉贴中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有助于解决投诉的第三方,可以跟贴发言,提供真实情况、证据者将得到10至80JF的奖励。提供虚假证据者,将作为扰乱投诉处理者进行处扣分至禁言处罚。
五、投诉处理,支持双方进行对辩。对辩不能违反上述第二条规定。双方必须就事实而展开论述。就事论事,而非对人论事。
六、投诉处理中,双方陈述完投诉客体以及双方主观客观因素后。由监察委员会统一意见后,交投诉区总版审核统一后作出决定。
七、投诉方在发出投诉帖子后,在没有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将在12个小时内被接受,处理作出将根据双方的权利行使来决定进程。在三天内,被诉方没有对此进行发言或者意思表示的,将作为放弃发言处理。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事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八、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接受投诉帖将根据现实情况来进行处理。
九、对于已经转入证据区的证据,在投诉者的任何一方要求见到该证据的,可以跟贴表示,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到证据区截图并跟贴发表。有需要亲眼见到者,可以跟贴说明,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将该证据暂时移动到投诉区进行公布。
十、对于投诉贴,由于管理团队对版区管理实行的是分级责任制度.因此所属版区的管理团队成员之一有权利义务对投诉的解决提供意见和帮助.
十一、对于第十条规定,提供意见和帮助的投诉区所发生的版块的版主应该在提供证据时候,不可以对投诉者发表任何不满或者对其他非投诉内容的言论.
十二、对于监察的投诉,当事监察必须回避,由其他监察或监察管理员处理,对于利用职权违者处理者,开除出监察团队或由监察委员会做出更严厉处理。
第四章投诉结果处理
一、投诉受理后,由于投诉和会员的名誉甚至利益相关,因此处理必须谨慎.包括审核相关证据以及联系当事人等,同时由于本论坛管理团队不是全职人员,因此投诉的最终结果将在受理后的36小时内做出.特别事由将延期做出,但是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2个小时.
二、投诉处理结果一经作出,就有相应的效力,为了保证投诉区的正常运作以及保证后来投诉者的帖子顺利得到处理.避免特殊情况出现,投诉区版主有权力对投诉贴锁贴.
三、投诉结果发出来后,双方当事人有权利在72小时内进行申诉,在论坛无不可抗力情况下,期限不得推迟,双方当事人的不可抗力将不被认可的。
四、投诉结果作出,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将默认为服从,结果将得到执行,拒不执行者,监察委员会将强制执行。
第五章申诉过程
一、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申诉帖子由监察总版提交到管理员处,由管理员以及总版会议共同审议。
二、接受到申诉后,管理员或者总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申诉的去向,包括认定处审决定,发回重新审理以及由管理员以及总版会议受理。
三、申诉的将延续投诉过程提供的证据,有新证据的可以提供新证据。
四、申诉的格式如下:
申诉者:
申诉对象贴:(投诉帖)
申诉理由:
可提供证据:
五、申诉的处理具体过程遵照本规第三章。
六、申诉的决定是本站的最终决定,不具有可推翻性。
第六章 其他条款
一、投诉期限:投诉的客体发生30天后,投诉将不被接受。
二、申诉处理结果的可推翻性:对于作出的申诉结果,在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有的证据下的支持下,本站支持提出新的申诉。没有新证据或者在处理结果发布之日起的30天外,再行提起申诉,此类申诉将不被接受。
三、在投诉过程中,对本版规有疑义时,监察委员会成员可以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新的解释一经做出,即具有相应效应,任何人等不得在管理员委员会做出最终解释前对此持有疑议。
四、管理团队成员对本区内发生的投诉及建议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但必须遵循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
五、对于管理团队成员管理上的不作为(非管理操不当)行为的,由人事管理员和监察委员会处理,不接受投诉,此类贴子一律发站务区。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员委员会!
七、本规定将在发布之日起执行!